主題: 要來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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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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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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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arkangel
長官所言甚是,小弟前面已提過這不是準則,請自行做運用變化。
凡社會科學都只有歸納的法則,沒有所謂的 law (定理),小弟只是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土種,所以這些說法應該也只適合某部份台灣的環境,畢竟不是要出書立說,只是隨手發表個人的心得看法,所以言論很主觀是必然的。
第5點很難用三言兩語講完,通常會因為環境與你的直屬主管有很大的影響。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說,有沒有才能,是由別人來評論,不是你自己,我想薪水單上的數字,是一個很不錯的參考依據。是不是寶,真的不是你自己決定的,搞不好你表現很好,卻威脅到你上面的人,明天就是你被幹掉當肥料,到那時才抱怨黃鐘毀棄不就是太沒智慧了嗎?
依我的經驗,如果一開始就有打算重用你的想法,在一開始的薪水上就不太可能低於行情太多,或在短期之內會做該有的調整。當然我們不該有得過且過的心態,但也更不應該越俎代庖,特別是你上面還有人的...


握手.....我跟你一樣啊
公司只有同仁,沒有朋友
舊 2008-05-17, 09:03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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