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要來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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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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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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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公務機關作什麼事情都要有書面資料...

不過很多主管也是很會躲...
像是把簽呈一擺就是好幾個月或是直接讓簽呈消失...
不然就是直接把原案退回,連個否決的字也不願意留在資料上。
除非您隨身帶著錄音設備紀錄口頭對話...否則要想留下證物恐怕很困難。

採購本來就是個大漏洞,會不會賠錢佔了很大的因素。
當很好賺的時候,老闆絕對不會去在乎那個百年不解決的問題...
等出了問題...隨便推幾個倒楣鬼出來殺頭不就沒事了?

所以囉...那塊沒有人願意碰也不是沒有道理。
因為吃力不討好咩~~~
舊 2008-05-16, 04:5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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