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hlchens
中午時分, 宅男肚子餓出門吃飯順便到7-11寄配送...在路口右轉彎看到郵局心想說寄快捷也可以喔!
遲疑了一下~ 突然聽到一陣急煞聲~ 不妙! 差點被跟著我急轉的車給撞到!
...
|
可在法律上我看不出來樓主你哪裡有錯耶?
當然事件一開始的起因是缺乏正確性,但要是轉彎後發現是一個小孩突然跳道路中央撿球呢?
難道不能急停及剎車嗎?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注意前車動向,論理來說應該後車要負大部分責任吧。
純就此事起因而言,樓主是理虧,但只是覺得前車急停,後車要是追撞上去,通常還得賠償前車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