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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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iwan08
死刑根本沒辦法嚇止殺人行為
殺了人就要死刑,那殺十個、一百個、一千個
跟殺一個人,差別在哪?
反正殺了人都是死路一條,倒不如多找幾個人一起陪
依您的觀點,我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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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基本面來看: 既然殺人不必償命, 欠債不必還錢, 那又何必講法律?
同樣是處死, 裡面學問可大了. 殺一人者可以痛快槍斃, 殺兩人者腰斬, 殺三人者用絞車慢慢拉開, 殺四人者用水銀剝皮, 殺五人者水銀剝皮之後千刀萬剮.
要不要參考一下死刑犯等著被槍斃的描述? 所以最好是把所有的死刑犯帶到行刑現場. 然後隨機抽一個依律執行, 剩下的必須留下觀看行刑全程, 殺雞儆猴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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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的時間依慣例在凌晨5時許,獄方會提前一小時帶走人犯,經過臨時法庭的最後審訊後,將其注射麻醉劑送至刑場行刑。由於犯人無法明確知道執行槍決日期,只能約略感覺就在近期數日內,所以常夜裡無法成眠,要等到凌晨4時後發現無押解動作,才能安心入睡。如此一連數日下來,人犯在高度精神壓力下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這或許是死刑犯在槍決前最煎熬的時刻。
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因槍殺友人被判處極刑,便被收押在高雄第二監獄等待執行槍決,初期他寄望於總統大選後有「全國大赦」,可逃過一死,但在希望落空後,整個人陷入精神萎頓、茶飯不思,也無法順利入眠,槍決前已形銷骨立,完全認不出往昔在黑道叱吒風雲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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