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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銀行遺產繼承,其中有一人不願出面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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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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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答
,不過這段看不太懂
能否再用白話一點的說法,謝謝。
http://www.rdec.gov.tw/ct.asp?xItem=11421&ctNode=3651
http://www.deloitte.com/dtt/article...3D95242,00.html
其實我也看不太懂...不過作者有做總結 真好
引用:
結論
綜上所述,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除使在家操持家務、教養子女之一方,就其貢獻得到應有權利之保障外,亦增加了
遺產稅節稅規劃之合法途徑,達到
降低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及高額累進稅率之效果,並延緩繳納遺產稅之時點。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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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4, 02:0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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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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