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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fone12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引用:
作者Stonehendge
如果是第一種人的話,那累積到一定資本後就可以出去當老闆的競爭對手了


競業禁止條款........
舊 2008-05-11, 12:03 PM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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