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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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講了.. 沒有簽借據之類可當法定證物.. , 光這一點就先輸一半..
對方也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你說..已經清償之類內容..
存證信函沒有法定效力喔... , 要嘛就直接去法院告..
單一方電話錄音不能當證據.. , 除非一開始就跟對方聲明談話過程會錄音當證據 , 會接受讓你當證據才有鬼..
一開始當你已經掏出錢送給對方 , 對方沒有開立借據表示信用.. , 再者你也沒要求...
如上法院你的輸面很大.. , 說穿了對方可以在法庭上昧著良心跟你大聲咆哮.. 我沒欠你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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