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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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y_follow_me
老實說,之前在MOBILE01看過一篇關於盜用別人照片的文章
結果那個人一求償就要幾十萬,我也忘了實際是多少
有時看到不錯的照片,會註名出處,看到前面的人說這是"簽名者宣告所有"
這才意識到好像有點嚴重,不過我已在出處那裡有留言,如果真的不行
可能就要麻煩站長刪掉此篇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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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你沒發現那個簽名是個警訊宣告 , 任何人不得侵犯..
我只有輕輕點你一下並沒有任何則被你的意思 , 希望你能及時看到再修改..
討論區多多少少會出現些正義化身的魔人...
砲轟起來是會人難以招架的... , 還好今天都沒出現..
要貼可以.. , 商業性質與簽名雍有除外 ... , 下載回來 , 並在上傳至其他免空再PO出..
不要直接連接原始點圖檔... , 到時被抓包就自己看著辦...
現在唯一的大概就是回原始站去發PM給雍有者致歉 , 或許這是補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