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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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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4)現在已經開始出竉了,
一方面XP有可能傳承(美國那邊的消息,還不是VISTA讓美國人抓狂)
一方面我覺得如果世界上最美的數據黃金比例一個定義為 (1+√5)/2 的無理數據比例尺寸1:61803,那貼近比例是4x6,怎麼算也不會得16:10數據 .
寬螢幕是為了視覺舒適,但在寬螢幕銷售之前,好像沒有因為4:3or5:4讓人視覺感到不舒適而拒用,而且一適應還可以超過60年(CRT發展史) .
另一方面寬銀幕電影比例(大部份為1.85:1或2.35:1),成上10倍18.5:10,跟16:10還是有差距.更不用說23.5:10尺寸了,是誰裁掉誰畫面邊緣一看就知道.
再者寬螢幕視覺舒適也要一定的距離,超過叫做累,因為畫面越大眼睛要移動的距離更寬廣.
但寬螢幕拿來當多媒體工作是不錯(工具檔不到工作檔案),我想大家應該都是這一行吧.看網拍或是接龍或是word應該4:3就夠了吧!!
打電動??希望電玩程式設計師配合寬螢幕把敵人多設計在邊邊角角,促進產業發展.
SO:不論是寬螢幕是近年來的趨勢(明後年就不一定了,規格變的很快)還是4:3非寬螢幕,都要給消費者多樣化選擇,因為科技迅速的時代也有可能是誤判(像是VHS及BATE,藍光及HD,電漿及LCD及OLE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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