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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大雄:經由小夫(非仲介)介紹向"屋主胖虎"買一間房子.
代書靜香:為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書"(代書.屋主.介紹人.三人之前都認識)
如今買賣雙方契稅跟增值稅單都已申報下來.代書靜香通知買方辦理完稅交款.及填寫申請貸款相
關文件..這時在友人無意間發現.當時來簽定買賣契約書."屋主胖虎"並非房屋所有權人.而房屋所有
權人登記為小杉.而胖虎他只是一個代理人.當時在代書那交付訂金10萬及日後簽約時.代書靜香及介紹人小夫.也曾介
紹胖虎為屋主本人.簽約時屋主的相關文件都沒交付給買方審閱.而全交由代書審理.過程中完全沒說明胖虎是代理人.
在買賣契約書上.賣方簽名欄內.代理人胖虎簽的名是屋主小杉的名字.而法定代理人欄內完全沒簽代理人為胖虎.
此假屋主代簽約事件曝光後.代書從資料夾內拿出一份授權書.有蓋上屋主小杉的印鑑章.但簽名非小杉本人簽.是胖虎
代簽的.此授權書是屋主小杉授權給胖虎代理出售房屋.簽約等相關事宜.
授權日為簽約日之前.也有附帶一張授權人的印鑑章..PS:原來小杉只是胖虎購買房屋的人頭
一.代書隱瞞胖虎為代理人.是否有連帶之責?
二.代理人胖虎.在買賣契約書.賣方簽名欄內簽小杉名子.而代理人欄內空白.這樣契約能成立嗎?
三.授權書簽名欄內.授權人非本人簽名但有蓋印鑑章及付印鑑證明一份.這樣授權書有效用嗎?
四.若契約無效.該如何主張解約.(因代理人不同意解約)該從那些管道去申訴..
在此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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