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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W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犧牲奉獻、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等追求高貴道德情操的"利人害己行為"
更扯的是捨生取義 人都死了還有什麼追求自利?還有什麼成就與自我實現可言?
那如果只利他無害己呢?又或者只害己呢?我到很好奇經濟學除了理性人觀點以外要怎麼窮盡
解釋一切

所以你承認你沒(好好)唸過經濟學囉?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至於對於經濟人的定義:
古典經濟學是站在人類完全理性自利的觀點,並追求效用最大化

上面這句話是對的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會基於道德情感所為的利他行為根本不是經濟學討論的範疇

為什麼?到底是哪位大師、哪本著作提過這個概念?給我個名字就好。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有本事你就拿你的定義來解釋,說那位小姐只是個經濟人,所以針對經濟人追求的自利行為
我們到底要不要基於追求自利而援助她?

天啊,定義給你了,竟然還不會解釋。

你的問題在於區別出「利己」與「利他」兩種行為。你要想當然爾地用直覺與經驗法則來定義,這當然沒有問題,你高興即可。
可是你今天提了個「經濟人」這個名字---明明經濟學已經把經濟人的行為(利己)定義的非常清楚,即使是你覺得的「利他」行為,都是出自於類似滿足提昇自我的前提。所以就經濟學的觀點,沒有什麼行為是利他,只有利己的行為。(所以我懷疑你根本沒認真看過任何一本經濟學的書,包括像是「誰賺走了你的咖啡錢」這類輕鬆易懂的經濟學普及著作。)

你要不要基於追求自利援助她完全取決於你覺得幫助她救小貓能不能滿足你
A.如果能夠滿足你,你也幫助她了。-->符合定義的經濟人
B.如果無法滿足你(Ex:肚子餓比較要緊、救窮人小孩比較要緊),你也沒伸出援手。-->依然符合定義,依然是經濟人
C.能夠滿足你(i.e.救助可憐小貓是數一數二、比自己還重要的事)卻不伸出援手-->違反經濟人定義
D.不能滿足你(i.e.永遠存在著比救小貓更重要的事),卻還是馬上花錢幫助-->違反經濟人定義。

至少我看到回文的網友(或是我曾經看過的行為)要不是A、要不就是B,完全都符合經濟人的定義。

再來看看你一開始的回文: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雖然以經濟人的觀點來評價稍嫌冷漠,
但這種事真的要量力而為

這句話的問題在於,不管你覺得冷漠還是溫暖,所有的行為(至少目前這個討論串出現的言行),都符合經濟人行為的定義,哪來那句「以經濟人的觀點來評價稍嫌冷漠」?!
     
      
舊 2008-05-06, 01:4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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