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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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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SWU
您的經濟學應該不及格,得重修了。
四人幫(不要告訴我你認為這是大陸那個四人幫)經濟學(1993年第二版)第五章:
「慾望滿足的程度,稱為效用」
「追求效用極大是經濟學認定所有的人類經濟行為(選擇決策)的基礎」
「效用最大不一定等於賺最多錢,因為賺錢需要犧牲其他東西....使得多賺錢不見得能提高效用。」
「什麼東西能讓一個人滿足,跟他的偏好有關。」
也就是說,那位小姐的出發點與作法完全符合經濟行為。
才第五章就觀念不清楚了,連期中考都過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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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該解釋那位小姐的行為是出於自利  ,而匯款協助的行為也都出於自利?
別鬧了老大!純粹經濟學觀點試圖解釋利他行為根本過於牽強,
帶有價值判斷的決策過程已非古典經濟學的經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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