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ualatinserver
大家各說各話,唯一解決辦法請老闆將 音效卡 送回創新原廠做
鑑定並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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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構想是本篇以來最客觀且具體性的提議!相當的有建設性!有一拍兩瞪眼之效用!
不過最好以"消費者"身分送件給原場做判定,再SCAN原場說明PO上網來,即可昭告天下!
誰錯就鞠躬道歉(包括我自己),誰對就得以沉冤雪恥,事件也可告一段落!
這樣事情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另外正面積極的回應才是問題解決之道,而非顧左右而言他!
PS:另外一點要注意的是,假設賣家沒有告知買家此卡是假卡,那真的不好,有欺瞞之疑??
但若已事前告知此卡是無保的仿卡,那買家可憑自由意志是否下定購買,這就是單純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買賣了,賣斷後,彼此也就不需要負責了!這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