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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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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引用:
作者ylafos
你換回來的零錢已經找出去79元
隔壁要跟你換回來 當然要自己補足差額
前提拿偽鈔買東西的顧客翹頭了......


這...找出去的那79元從來都不是老闆的啊!
是客人拿的假鈔去換來的, 老闆從裡面收21元, 賺3元
事後發現是假鈔, 賠100給隔壁老闆才是老闆自己拿出來的
要說是100也對, 算是機會成本的概念, 97元則是實質損失
怎麼樣都不會變成197或是200的
 
舊 2008-04-26, 07:3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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