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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家犬妨礙公眾可以強制其主人負起管教/賠償責任, 野犬呢?

與其禁止清除垃圾(垃圾是無辜的), 放任垃圾破壞環境, 不如抓出亂丟垃圾的人, 讓他付出該有的代價(社會成本)

老是資源回收, 你丟我認養, 是無法根本解決的
舊 2008-04-24, 07:5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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