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噗,我今天很無聊的查了一下,如果硬碟的容量標示不實或是廣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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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的部分、在於廠商聲稱該硬碟能存放多少張圖片。
消費者若無法存放廠商聲稱的張數就可能提告。
這部分美國似乎也有案例,但爭議性就大多了--
到底廠商與用戶間對於存放相片的解析度、格式認定?
目前這樁案例是根據產品標示。但問題來了、不是標示單位不清、
而是「計算」方式差異--廠商採10進位、但電腦卻是採2進位。
兩種計算方式都對、單位標示也正確,
但廠商卻沒強調計算差異、造成實際可用容量低於標示容量。
所以被告了
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問題一樣是byte、在於計算方式不同。又是一處漏洞

硬要類比或許近似於英制公制之別?
或許該加列規定採10進位或2進位計算電磁記錄容量時該如何區分標記、以及哪種情況該採哪種進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