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據本人所知。LP的說法,是源由自最早期的時候,有出過一種45轉的唱片(名稱不詳),稍後又推出33又1/3轉的唱片,因為播放時間較長,所以稱之為LP。
如果有較舊型的黑膠唱盤,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有這兩種速度切換。
誠如Ivanshan網友所言,由於有「一面一首」的黑膠唱片銷售,於是特稱之為single。我個人覺得,應算是LP裡獨立出來的一種子項目吧?不過長久以往,一般也不太追究single的定義其實跟LP的定義並不完全互斥了。
到了CD時代,單曲CD也許延續了single的銷售目的/方式/名稱,但我總覺得它的定義似乎並不是很明確/貼切的…
上面如果有錯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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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與EP的說法出處,個人認為應該是從黑膠唱片的轉速對比而來。
先說黑膠的轉速(RPM,就是唱片在唱盤上的每分鐘轉速),一般7吋單曲小唱片多半都是45轉的,而12吋大黑膠唱片應該都是33又3分之1轉,但是也有例外,remix版的舞曲單曲唱片都是12吋的大黑膠唱片,歐美有些舞曲版單曲是45轉;除了45與33又3分之1轉這兩種轉速之外,更早期還有78轉的,不過我沒有親眼看過78轉唱片的實品,只有在幾部外國電影中看過,78轉的黑膠應該已有數十年沒有生產了,所以現在市面上買得到的黑膠唱盤,應該都只有45與33又3分之1轉這兩種轉速。
single一般都翻譯稱為單曲,唱片公司發行單曲的目的,最初是為了促銷專輯唱片,在沒有CD的時代,單曲就只有7吋黑膠小唱片,歐美還有轉門放7吋單曲唱片的Jukebox,電影「夢幻女郎」就有出現我所說的這種7吋黑膠單曲小唱片,這種小唱片的用途,就像電影中所描述的,主要提供給電台DJ播放,也就是打歌。
而單曲到了80年代,如同我所說的在CD以及舞曲文化興起,單曲就不只侷限在7吋,也出現了12吋的舞曲版單曲唱片。在這裡,我必須稍微修正一下之前的說法,12吋版的舞曲版單曲唱片在70年代後期就已經出現了,回想一下當時由電影「週末的狂熱」帶起的disco舞曲風潮,當時就已經有不少的disco舞曲有發行12吋的舞曲版單曲唱片,但是這些單曲大多就只是單純的將歌曲加長,頂多再加重bass或節奏的部份,讓邊聽邊跳舞的人更能盡興,舞曲出現remix版本則要到80年代。
我曾經提過EP與LP在售價上有差別,EP因為曲目較少,售價會較便宜。而在CD還沒有出現,黑膠唱片當道的時代,除了7吋與12吋這兩種格式之外,有時還會出現10吋的黑膠唱片,EP有時就會以10吋黑膠唱片的型式出現,也有少數的單曲唱片是以10吋黑膠的型式出現。至於開題的朋友提出的EP和single的差別,我還是重申這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的清楚,可能需要更資深的樂迷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