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IKA
依照新聞的內容來看
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所長曹士林,涉嫌二個案件
一、第一個案件
就「涉嫌在三年內,利用十三件國科會與教育部補助研究計畫案,找來大批研究生向廠商索取一百五十六張假發票,浮報金額一百廿八萬餘元,採購十七項私人研究儀器。」的部分
檢方的處理
(一)針對曹士林:台北地檢署十八日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嫌起訴曹士林
(二)幫曹士林找發票的十八名研究生、與泰華科技等十九名廠商:檢方均給予緩起訴處分
二、第二個案件:
就「另調查局懷疑,曹士林自九十一年至九十五年間止,向國科會、教育部申請補助十三件研究計畫案,但曹士林利用職務機會,找光電所大批研究生、助教等人,充當人頭,虛報助理費用、獎學金及薪資,計二百六十一萬餘元」的部分
檢方的處理
針對曹士林:檢方認為罪嫌不足,予不起訴
三、
新聞所說的「幫曹士林找發票的十八名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