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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址: 沒有是非公義的貪婪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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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可笑的是”這類”的消費者?
產品的標示應該盡量詳盡,且是消費者看的懂的,而不是預設消費者該具備某種知識(2進位?十進位?誰傻誰分不清?都標示也不過是印刷幾個字很難嗎?) 就好像以前公斤台斤的混亂期一樣, 很多產品用"斤"來混淆, 等消費者搞錯再來嘲笑消費者; 又或者像基因改良的產品一樣, 如果不是為消除消費者的疑慮, 誰家的產品要標示來源? 像近期很多商店都標示豬肉來源是台x 或那裡好讓消費者安心, 我認為消費者的權益是最大的, 讓消費者購買時無疑慮是商家的義務, 就像消費者出具無疑慮的鈔票或其他支付工具一樣, 這是雙方的!
也許消費環境最大的障礙是自以為是的消費者, 自己不爭取的權益誰也沒義務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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