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看這篇, 竟然這麼熱鬧
回歸正題, 闖紅燈雖是民法, 但一樣要繳錢勒, 跟通姦罪一樣易科罰金,
結果是不是一樣? 怎麼會不相干? 感情這種東西, 沒什麼好說的, 遇到愛情騙子你是不是
就可以打死他? 叫人勒索? 你這樣的想法跟看到有人犯法就動用私刑是一樣的行為,
跟大陸那邊拿磚頭打小偷的手有什麼兩樣? 當然也同樣不可取, 沒人說郭先生對,
但女生已經嚴重觸犯法律, 跟愛情騙子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這兩者根本不成比例,
當初璩小姐不也劈腿只為了錢? 所以對方偷拍她就是對的? 結局是誰被關?
更何況郭董的老婆也沒提出告訴的打算, 通姦罪也不成立, 以法律觀點來說,
女方就是犯法, 但男方沒有, 而且女方早就知道郭董有老婆了,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女方不用負責任嗎? 於情於理她要負一半責任, 於法她要負全額責任, 郭董雖然品性爛,
但他是道德上有瑕疵, 跟犯法還有一段很大的差距, 所以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