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pplecat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east5016
阿......我之前領失業補助金是一個月領20400元(投保薪資的6折,34000*0.6),
領2個月找到工作後,作超過三個月還可以跟勞保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勵金,(剩下4個月沒領的50%,共40800元)
....我也是嶺的有點心酸兼心虛...


那請教你一下哦,關於2次求職紀錄,上面這個面試紀錄,可以直接填寫我寄履歷過去的公司資料嗎? 因為目前還沒有半間公司通知我去面試
舊 2008-04-15, 10:42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plecat12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