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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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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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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引用:
作者小可愛豬仔仔
謝謝各位大大們的意見囉
剛剛又打過去要錢
果然還是不接電話
要不然就是轉語音信箱
所以決定累積多一點利息再提出支付命令

你還有時間等他累積利息喔?

有人性的方法
要我的話早就去找調解委員會了(就為了2萬找律師太貴)
要是什麼方法都太貴的話那就認賠當學費算了

沒人性的方法也有
把借據賣給地下錢莊(如果你有像我這麼機掰的話)
     
      
舊 2008-04-13, 10:41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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