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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er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4
全部改成限定比較好,而且條件要是,

1.如果財產大於負債,要"直接"償還負債,但可以選擇要留下什麼.
2.如果財產小於等於負債,財產要全部"直接"償還負債,少的一筆勾消,兩邊都沒得選擇.
3.溯及所有未知的負債.

如此一來可保障債主跟繼承人,
也不用跑法院,法院直接自己解決完發出通知就可以了,省時省力.

舊 2008-04-11, 04:23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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