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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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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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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想法太單純,

「使用者在Word上打金庸小說,微軟並沒有侵權啊」

工具當然不會侵權,A拿刀子殺人,賣刀的B並沒有犯罪阿?

版權,有點像使用權
你在網路上發表在你本國有版權的文章
或許沒侵犯著作權(你可以打上作者)
但已經侵犯的版權裡的"使用權"

"使用權"跟是否"營利"並不一定有關係
一個版權已經賣給出版商的書
作者未經出版商同意公開, 都可能侵犯版權了更何況網友?

網路是個公開場合
在公開場合發佈有版權的書,基本上就已經侵犯到使用權了
舊 2008-04-10, 07:5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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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