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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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藍色
這種說法是沒錯
但是
光結婚來說好了
即使男的要公證 女方家族也未必接受
不然就不會看到所謂大聘小聘 一堆聘之類的事情
老一輩還是很多人觀念嫁女兒就像在賣女兒...
向人借錢也得風光娶妻
何謂沒那能力就不要買房...
說不定他老爹是認為 小孩成家會幫忙付(誰知道 猜測  )
責任應該是在兒子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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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女方堅持要嫁的話,家人多半也不能拿她怎樣,家長意見多半是藉口罷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愛面子是很要不得地。租屋又如何?婚禮簡單又怎樣?別人閒言閒語又不會讓我們少塊肉,但過勞真的會死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