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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危險」引發犯罪要賠償? 美國亞利桑那州法案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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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cha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
sakuraman
玩了射擊遊戲之後跑出去開槍殺人的
究竟是常態還是特例?
再說殺人用的凶器 : 槍 都還沒先禁
先禁遊戲實在是本末倒置
除非有個射擊遊戲很明白寫著要玩者結束遊戲後出去找個活靶子
不然這算是很明顯的侵犯著作&言論自由的權力吧?
因為現在瘋子很多...
有些人根本搞不清虛幻與現實...
槍禁了只是比較不好取得...瘋起來還是一樣
槍還是要人才會發射子彈,更不用說是拿來作什麼的
2008-04-09, 12:40 AM #
4
zick.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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