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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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cish
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林智勝選手之行徑實為職棒史上最為嚴重之攻擊裁判事件,對於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為樹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決定予以林智勝選手嚴厲之懲處。又,該選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盟將決定何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應該是要視其言觀其行,才做何時恢復選手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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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滑稽聯盟,可笑的判決。
林智勝Blog上面談到的是第二次衝突,而且他說保留,所以什麼都沒寫。
林智勝犯錯的部份是第一次衝突中衝撞裁判,而且第一次衝突後林智勝已經離場了
聯盟應該針對他第一次衝突來判,上面的判決卻把第二次的衝突也歸咎他,真好笑。
聯盟那些人腦袋是裝大便嗎?
要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更好笑
那聯盟可有參考美日,裁判養成制度,仲裁制度,球員工會制度∼∼∼∼
什麼都不學,什麼都不改進,要耍威風耍官威倒是學的挺快的。
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這個最好笑。
要不要作個民調看看,在台灣人心目中誰傷害棒球最大。
1.中華職棒腦殘聯盟 2.球員衝撞裁判
我賭 1. 的選項會壓到性的贏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