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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件事是強者我同學發生的,他在某家的汽車用品專賣店工作
剛開始都相安無事但之後公司從內湖店調士林後,士林店會已本月沒有達到業績
去扣薪水,這件事讓他相當的不爽但也很無奈但也只能認命的做下去,
又過了沒有多久又被調地方再調新店,可能是有開車就可以這樣調下去吧,
那這地方只有他一個人管理賣場,同樣一樣沒有達到業績被扣薪水
後來受不了,想要離職了,但店長就是不放人,最近他就用激進的方式
就是這月初就沒有去上班,但有說過要離職,今天去做了工作上的交接
盤點,後來店裡說,不見了一些東西要他負責,不見的東西有測數器跟HID
他有說3月底的時候盤點這些東西還是在的,更何況這些東西也不小
客人要偷的話也很難帶出去,那公司要扣他1萬2的薪水
這件事讓他按到不行,覺得自己的權力有受損到。
覺得店裡的店長還有總公司的經理,再刁難他,因為在公司盤點的時候
東西不見,照實打表上去公司也不會刁難或是摳薪水,但要離職才這樣搞他
讓他真的很不爽,所以就想來請問各位鄉民有關工作條例或是法律
公司是有權這樣做的嗎?或是還有別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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