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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路邊人行道的機車停車位,住戶居然立牌警告外車部可停,否則要報警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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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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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基本觀念,
地是私有或公有,
不是看它的樣子像什麼或地上物像什麼, 而是要看地籍資料.
你要在私人土地上,自己花錢開一條四線道,中間蓋個分隔島, 旁邊劃上停車格,
然後禁止任何人進入, 那也是個人自由, 只要不違反法規.
私人土地別人可不可以用, 那要看對方意思表示的內容,讓人行走不代表就一定要讓人停車.
但是,有些情況, 私人土地必須依法"公用", 例如房子與房之間的防火巷有接通道路的,
即使是你私人的土地, 也必須保持暢通, 讓人行走, 不可堵塞.
2008-04-05, 05: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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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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