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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路邊人行道的機車停車位,住戶居然立牌警告外車部可停,否則要報警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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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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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私有地,土地所有權人的確可以這樣做
基於大樓整體管理,可禁止機車停放此區域
稍微注意一下,圖片中機車停放不是“公有人行道”
如果是公有人行道,那....可將此情形檢舉給相關單位!
2008-04-04, 06:0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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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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