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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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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這個不一樣, 人事部門的工作, 是要讓勞資雙方在合法的情況下方便工作順利, 而不是去刁人. 你設計懷疑是不良品, 有公差有QC可以證明; 他育嬰假有政府法規, 難道不該去遵守嗎?

即便是公司/主管授意, 內規法規有所牴觸, 秉持專業HR的精神, 也應是促進(主管/勞資雙方)協調而非單方面拒簽. 從樓主的敘述看來, 並沒有看見HR主動去協調溝通的行為(拖到不行才開會), 也沒有看到從法規上解釋的行為. HR也是種專業, 不然發mail開會, 簽個字誰不會?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別鬧了, 字不能亂簽.

就打個比方吧, 我看到一個疑似是不良品的東西.
即使有90%的把握, 我還是會去設計請圖, 去品管精量.
然後找組長簽名, 然後副總過目.
你說我煩不煩, 相信這裡面覺得我拿雞毛(不良單)當令箭(四處讓人確認)的人很多.

但你說, 我敢不敢就自己一個人簽這張單子...




打死我也不敢, 弄錯了是自己要負責耶.
舊 2008-04-02, 08:3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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