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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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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39
聊我朋友遇過的例子吧!
35歲還是光棍, 剛到新公司也遇到心怡的異性類似樓主的case
真的太急了, 怕目標被人把走, 報到不過兩週就發email表達愛慕想約吃飯看電影等活動...
沒想到"吃快弄破碗", 那位正妹早就結婚了, 還把他的信轉寄給不少人, 搞的無地自容離職了

樓主先轉正職, 打聽清楚再搞個"有錢有車"的派頭機率比較大吧! (以現今標準的把妹公式)
     
      
舊 2008-04-01, 04:1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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