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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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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神官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群青的高空
文章: 229
引用:
作者alex0
1.站規三不管不代表國家法律三不管
2.自行備份之證據有效程度???
3.對於無根據發言及謾罵我們只能容忍???無改善之義務及可能???

還是感謝您分享

我針對你第2點回應,這屬於資安的範疇
那麼現在的問題點就是,在現行的法律中,何謂有效的電子證據?
你可以去 資安論壇 詢問,這是國家官方的論壇
再決定你要如何做,我不確定自行備份的資料能不能當作有效證據…
如果不行,那只能請站長給資料,但若到這步,我勸你直接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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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群青ソ高空……朱色ソアパホ陽……舞ゆれベペ……白青ソ王者……
赤ゆ砂塵——白ゆ……炎シ, 輝ゑ神像,銀色……ソ……с、З、У……!
舊 2008-03-23, 12:5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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