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eichi44
大家要小心
yahoo真的是有夠沒水準
轉貼自:http://phyllischan.blogspot.com/
這種鳥事,豈有此理?
前情提要(按「這種規定,誰敢檢舉?」看詳情):我拍攝的兩張圖片被雅虎奇摩拍賣上的不肖燈飾賣家盜用,經向雅虎奇摩提出檢舉後,該賣場被強制下架,數天後對方再次盜用,我亦再次檢舉,接著對方的賣場再次被下架。原本對方盜圖的賣場下架後,我已不想再計較。可是兩週後,雅虎奇摩客服竟來信(同日亦來電)告知,他們「將我的聯絡資料提供予賣家,俾便其能與您聯絡以協商解決本件爭議。」,而且「近日接獲該位賣家反應,其刊登之照片為賣家自行拍攝,並無侵權,而賣家透過 e-mail 與電話方式與您進一步聯繫時,皆未獲得任何回應,以致該賣家至今仍無法瞭解刊登商品之侵權原因。」雅虎奇摩的客服說,對方認為我是惡意檢舉。
看到自己的個人資料被雅虎奇摩草率地公開給被檢舉人,但雅虎奇摩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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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資料跟雅虎回覆以存證信函方式寄給雅虎,並指雅虎刻意袒護單方,促使賣方繼續使用未經授權的圖片,並將個資洩漏;將雅虎列為同謀...如果雅虎不處理,將針對雅虎提出告訴,並求償...
用這種方式試試,我們公司也遇過,這是律師教的,當初我們是控告對方共謀詐欺,逼的對方得處理,不然視為共犯,我們則針對聯絡得到的一方求償...還真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