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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
*停權中*
 
流金歲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送八力的弟子, 恕我不屑回應你的發言
文章: 2,107
引用:
作者濱崎步
哈哈 感謝提供
難怪會有人提到第五條來制衡第六條 不適合於兒童與青少年之資訊存在

五、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因網路上之資訊眾多,難免有不適合於兒童與青少年之資訊存在,如暴力、色情或犯罪等資訊,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受到不當資訊的影響,除PIXNET會設立檢舉管道移除不適當的資訊外,父母或監護人亦須盡到下列義務:
(一) 避免使兒童或青少年去接觸其他使用者所上傳含有暴力、色情或鼓勵犯罪等資訊之內容
(二) 儘可能全程陪同兒童或青少年瀏覽或接觸所有網站上之資訊

另外 他第六條並沒有提到登入介面在廣告旁邊上的問題(這是最核心上的問題)
我們不完全反對他刊登 但請用別的方式來改善 我前面也提到了其他方式的做法
就期望他們去做改善

我不覺得政黨****和第五條(一),(二)有何牴觸...pixnet為何不能刊登廣告,你不同意(不管是

不是付費使用),可以和他們溝通,溝通不成,可以離開,可接受的就留下來,很民主吧

第六條就已經有包含中立的立場,誰來刊登廣告,他們都歡迎(廢話,有錢幹嘛不賺),所以他們不會去管刊登政黨****是藍或綠
舊 2008-03-21, 04:35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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