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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果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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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福島滿的冰箱裡
文章: 687
引用:
作者Assist
如果事先問好 多件得標物是否可以合併算一個運費就不會有那麼多糾紛了


是沒錯啦~
不過這種小東西若還要分多次寄送的話實在是相當無聊又是多餘~
真的要買家要多次運費的賣家通常別有目的......
如同此次~
賣家要兩次運費但是真的要他分兩次寄就縮了回去....

說實在的啦~
如果是那種真的不方便一起寄的物件的話分開算運費也沒什麼~
但是當物品很明顯能一起寄~
賣方又擺明了就是要賺運費差價時就是讓人有點不爽
舊 2008-03-15, 08:0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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