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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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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523
引用:
作者Canon 400D
先去強制險公司申請出險...接著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析表...這個免費...申請下來大約一星期...

申請下來後先看看是不是雙方都有責任...接著看看雙方誰的責任較大...

如果是您弟弟的責任較大那就沒輒...反之就直接申請調解...也許您會像我一樣好運...



我去年底也是車禍...之後保險公司請我去申請研析表...申請下來後確定我的責任較小...

原本對方申請調解...結果當天沒來...之後也完全沒連絡...

我們所有人都猜對方申請調解...一定也是想盡辦法找對自己有力的證據...也有可能去申請了研判表...

申請下來後發現對自己不力還可能偷雞不著蝕把米...所以之後就避而不見...完全不聯絡了吧...


對方不參加調解兩到三次之後,可以自己打民事賠償官司,一審不用請律師,狀紙自己寫 各法院也有範例可供參考,附件最好附上事故鑑定報告,而依賠償金額的高低,法院會收裁判費,送件之後 就等開庭,如果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 純粹損壞賠償的話,大概出庭一次 第二次就會宣判了,如果一開始遞狀時沒有鑑定報告的話 法官會先叫你去申請,出庭時 法官看鑑定報告來針對雙方談賠償金額比例,你可以盡量舉證 修車的單據, 另外車輛折舊的部分也可以求償,通常金額由法官裁定,除非你可以舉證. 基本上 沒有人員傷亡的官司很簡單 提供參考
舊 2008-03-14, 05:1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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