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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sanjuro
但是辦案人員的思考不見得會跟著法律而升級
案列很多,前面就有一條


哪一件?請說明。



引用:
作者wawadada
不過個人認為 , 台灣是法官自由心證的 。。。。。。。。。。

無論有罪無罪推論 , 都無法建立 。


你大概不清楚什麼叫做自由心證吧。




引用:
作者CACA
一審時我沒去,我只知一審時是無罪。

二審時,法官參考交通鑑定報告,說我同事也有過失責任,對方雙親要求我同事每個月要支付一筆金額養他們(對方是某知名合作社的經理,家中有二間透天的房子),二審結束時是法官判我同事也要負起部份責任,非常的扯。

我同事沒有請律師,都是他自已在庭上述當天發生的事情,對方家屬請了三位律師,而且是名律師,二審就發生這種很扯的事。

現在他在一間中盤商當司機,是領現金的,他名下不敢有任何資產,一個才剛結婚沒多久的年輕人,就這樣被搞死。



從你的敘述來看,可以推論,這是民事訴訟,不是刑事,沒有有罪無罪的判決。

打民事訴訟時最好請律師,因為民事不像刑事一樣可以聲請辯護人,而且民事訴訟沒有無罪推定原則,只看當事人舉證責任。基於「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之故,一些高明的律師會用技巧將舉證責任轉嫁給對方,所以是有可能由你朋友去承擔舉證責任,當他無法舉證時,便會得到敗訴判決。

不過車禍有人死亡,應該還有刑事上訴追的進行才是,像是法院刑事庭判決或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不曉得這部分你朋友有被起訴嗎?
舊 2008-03-12, 07:42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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