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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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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引用:
作者zick.char
其實大家最詬病的就是教師沒有正常的退場機制
還有發生事情會官官相護的情形
如果沒有配合其他人,那也很難混下去...真糟糕


倒也不是什麼官官相護, 而是現在的退場機制很糟糕
多數人大概不了解現行教師聘任及解聘是怎麼進行的吧!?

現行教師聘任及解聘都是由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所組成的教師評議委員會決議
這個制度美其名是落實教師自治、符合各校需求, 但實際上卻是個很糟糕的制度

為什麼這麼說呢?
就聘用而言, 只要家長會代表夠有力或是某方面勢力介入, 就很有可能變成變相的走後門情況
雖然現在大多數縣市都是採取聯合甄試, 但依然還是有少數縣�**晹b這樣搞, 這樣錄取的來源就很難保證
但是聯合甄試看似公平, 卻潛藏著很大的問題, 就是只能從少數通過初試的人來挑人
就很容易產生只會考試, 不會教、無心教, 或對教學沒有熱忱的人

而以解聘而言, 這更是個爛制度, 怎麼說呢?
因為學校老師大多數都是個性較為保守的人, 除非真的很糟糕, 不然誰願意做壞人?
也因此教評會通常只有兩種人, 一種是不幸被推選上本身不太有意願的, 一種是好權的人
再加上解聘老師與公務員一樣, 要有法律上的依據, 兼任教評委員的老師對這些根本很難完全了解
因此教評會很少解聘人, 被會解聘的不是太誇張, 就是協商下的結果, 鮮少是主動解聘的
再加上對於法令的不熟悉, 也常出現解聘或打考績乙等後, 卻反遭申訴評議委員會糾正的情況
而且, 在學校氣氛不良的學校, 教評會也變成派系鬥爭的場合

怪了, 解不解聘是由校內的教評會決定, 卻遭縣內的申評會糾正, 既然如此那你們決定不就好了?

因此我認為無論是聘任或解聘都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以聘任而言, 不如就將教師資格提高標準, 像律師考試一樣, 讓通過的教師都是具有高度的專業素養
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再去各校應徵, 這樣才能確保合理的質與量, 像現在良莠不齊的情況實在糟糕

以解聘而言, 應該是由學校教評會以及專職的考核單位, 由位任一方提出解聘請求
再由專職的評議單位, 如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一樣, 就法令與事實等做出專業的決議
如此才能免除專業不足而不知、不敢、不願做出解聘決議的尷尬狀況
舊 2008-03-11, 01:22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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