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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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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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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CA
我一個同事,發生一起車禍,後方的大客車撞前面的機車,我同事的車在旁邊,目睹一切經過,第一時間他打手機報警,機車騎士是場當腦漿噴滿地死亡。
目前是2審結束,機車騎士的雙親告我同事(2審有罪),要賠好幾百萬,而且要養死老的父母,我不知細節為何,我只知道他現在名下所有財產都過給老婆了,並要求老闆發放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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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例有點扯~
可以當場噴漿而死~表示衝擊力有點大...
所以大客車 應該會有機車的撞擊、擦傷痕...
外加輪胎會有血跡...
重點有死人~不太可能像普通車禍那樣~畫線拍個照~簽個名就閃人...
若是做筆錄時 大客車有以上那幾點~
你同事應該沒事~也不太可能被汙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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