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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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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83
引用:
作者阿宅的逆襲
我最賭爛這種動不動就搬弄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識來嚇唬人的畜生
買家賣家都一樣

+1,打過官司再來談法律吧........


照DS先生說的作?禾斗禾斗
如果連『微罪不舉』都不懂也叫懂法律,那法律系都該填海了......

以為想告詐欺就可以立案?
等有天遇到不懂法律的純樸百姓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反正就是跟你拖.......他不會有損失......

就算金額足以立案,您時間很多嗎?
我寧願拿這段時間去生台票......
舊 2008-03-11, 09:41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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