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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有車禍卻不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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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j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79
引用:
作者
惡蟲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no=1C0010001154
不要人云亦云......
謝謝~~
不過如果我是人云亦云的話,那就不會用 "台灣是不是...?" 來問問題了,既然大家都說一堆被誣告還真的惹上麻煩的實例,我自然會對台灣的法律系統有疑問。"人云亦云" 的意思是有人這麼說,我就也跟著這麼說,但是從頭到尾是我一個人 "有疑問" 而已,沒有 "人" 告訴我什麼,我也沒有下任何定論。
__________________
- Do you swear?
- Every god-damn single day.
2008-03-11, 08:24 AM #
110
Jor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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