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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CA
我一個同事,發生一起車禍,後方的大客車撞前面的機車,我同事的車在旁邊,目睹一切經過,第一時間他打手機報警,機車騎士是場當腦漿噴滿地死亡。
目前是2審結束,機車騎士的雙親告我同事(2審有罪),要賠好幾百萬,而且要養死老的父母,我不知細節為何,我只知道他現在名下所有財產都過給老婆了,並要求老闆發放現金。
接下來是我「聽說」的,一開始是死者的雙親找我同事,說要告後方大客車,事後再來拆帳,我同事不肯,演變成現在死者雙親跟大客車駕駛,咬住我同事說他是主因,2審時有交通鑑定報告,也是忽然對我同事不利(一審時我判我同事無罪)。
我同事是一個很好的人,他學歷不高,但為人非常正直,他對我說「發生事情時,只是我的車沒在那大客車前面,不然死的是我,而我好心報案處理,現在卻演變成這樣,沒有天理」,我有去聽審,我看到一對痛失愛子的雙親,請了三位律師,在對付一個高中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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