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mwc
其實大部份人都沒有清楚這事件的始末,首先這試驗是經過申請的,只是申請通知的部門不夠多,他們運送與安裝炸藥時,是有一票警察戒護與安裝,所以政府單位是知情的,我想這要領炸藥應該也都有相關單位知情,而不是大家都不知情,這也是台灣政府的問題之一,如果你要申請使用道路,可能要問一票部門才知道是哪個部門管,而且還可能遇到死同胡
不過雖然他們已經通知警方,而且也在安全的地區引爆(至少他們知道附近是空地),但疏忽了通知注意安全的單位(可能是消防局,但應該不是通知氣象局),也沒有通知附近住戶,就好像你家要施工,也要通知一下鄰居,不過國家也沒有相關正確的法令可以約束,只有罰1200~6000,以後知道了大家要爆破就直接爆了,反正罰6000對於拆除工程也不算大金額,我不是鼓勵大家違法,但可見國家對此問題沒有思考過
爆炸斷層會不會因起大地震,目前沒有實驗可以證明,不過爆斷層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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