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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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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Arucueid
所以至少要有個處罰, 有個嚇阻作用也好

總比鬧個幾個月平白受折磨好


再怎麼處罰也很難彌補幾個月「好心給雷搥」的傷害。
而且這個處罰應該也沒多重。(按照一些酒駕撞人的肇事者,沒只是罰OOXX)
舊 2008-03-10, 02:44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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