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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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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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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還是劃清界線比較好。

以前也在新聞上看過調查,家暴的發生通常都不只一次,合好還是還會在發生的。

小孩的話,贊同樓上大大講的,既然他這麼沒用,不會賺錢,養不起小孩。

那就再次上法院,把小孩要回來,請社工人員,去了解你丈夫家和小孩的情形,我想如果真的有問題,便會成為有力的證據!

小孩是無辜的,多花的心力去爭取看看吧,不為誰為了小孩和自己。
舊 2008-03-05, 06:2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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