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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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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男人 就像是道地的爛人
只想到眼前利益 卻沒想到未來責任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牠喜歡拿法律告是嗎
那表示他不懂什麼叫做人跟人之間的進退 任何事件只要談到法律
只有對錯黑白 沒有妥協 至少在進法院之前都可以庭外和解的狀況下還有和解可談
但就你所敘述的狀況 其實那爛人要求的只有一個字 錢
所以我建議你 他如果要告騷擾 你可以請求檢察官反告他毀謗 誣告
毀謗要有證據 任何形式上的證據都可以 越多越好
誣告是毀謗的反制 通常是證據不足 或者告人者無法舉出更多有利該案件的事實
看誰先沒有錢請律師打官司 誰就贏了
對於此種愛拿法律戰口頭佔便宜的人 沒有必要跟他客氣
而通常的下場 有兩種
一是你朋友為了小孩而庭外和解 讓步 之後還是會發生相同類似的狀況
因為人還是要過生活
二是小孩歸你朋友扶養 而該男子可能會因為你的反告訴吃上刑法
在緩刑期間 大概會一天到晚打電話或者式好你朋友 要他撤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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