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不太會用電腦,所以我代為轉PO
請看過文章的版友們能提供一下意見或處理方法,又或著身邊有懂法律的朋友也請代為轉述
因我不董這方面的事情所以只能來這請大家幫忙,也許因為各位版友的意見或幫忙,能讓我朋友走出陰霾....
他前夫工作不穩定,有家暴頃向照理說因該是無法有扶養權才對,法官不知道是頭殼裝屎?還是.....
前夫身邊有一各伶牙利嘴的媽媽在當軍師
事由如下轉述
朋 友 因 家 暴 離 婚
第一次去看小孩,沒想到前夫故意刁難,不讓小孩去約定地點讓我看,
反過頭說只能去他家看,試問被家暴的人怎麼敢回去那?
後來跟前夫去了調解委員會,爭取我的探視權。結果他說我是在騷擾他,所以他要告我,他說要去聲訴,要我拿小孩的生活費出來。當初我怕他養不起,我要一個小孩他不要,現在跟我說很累要我拿錢出來?那這樣乾脆我就自己帶就好啦!
現在前夫一直打電話找我要扶養費,如果不給又說要告我,但我真的很愛我的小孩我想爭取撫養權,小孩才5歲什麼都不董
試問我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