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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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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5
引用:
Extraction不只是文筆簡單有力,他引的是刑法刑罰論變遷的過程,沒學過的人根本舉不出來。...

誰說不能比較呢?我舉那些例子從來就不是要去比較刑罰種類,而是拿來針對你法律是人性化的觀點來回應。
Extraction也回應的很清楚了,法律會隨著時空、背景而改變,法律本身是不會改變的,而是修法人員根據時空、背景變化,將法條修訂符合當時需要。這樣你了解了嗎?古代的法是法,現代的法也是法,所以你要用人性化來解釋?

偏向人權、自由去修訂法,不代表他即人性化,別忘了,法的跟本觀念就是來規範人民。

既然要談範圍,那就說說為什麼”範圍”可以來表示人性化?
前面對人性化的解釋你也沒回答阿…

這邊是討論區,是討論的地方。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可以,但是放在討論區…mmm…

引用:
那我說的那些地方哪裡表示同盟國心地好了?希望聽見你的見解。
表面上的意思夠好了就行的話,美國出兵打別人哪次的理由不是冠冕堂皇,實際上還不是獲取自...

post362,你不知道好在哪,我幫你蒐集資料阿。義大利的地方也是一樣,你都忘記和約的事情,將他與其他兩國比較之,我也補充了。也請將資料再看一次,盟軍也可以不簽阿,當時大戰已經大致結束。而且為什麼要把和約詮釋成”恩典”???

沒什麼理想化或務實了,這只是歷史記載……你還忘記和約將他跟戰敗國比咧...
而且是西方國家,不是整個盟國。蘇聯有索償。

引用:
我沒有說義務不是好的、是不需要的,而是兵役的義務是否需要可以被討論,你說我不能不支持...

惡法亦法是你先扯進來的……
沒什麼衝突爆不爆發的,只是對於線有體制,你似乎都一直提質疑,要人尊重你的觀點。但是,一提到現有框架下,你還是得遵守。回答都是堅持於”個人觀點”、”繼續質疑”,從來沒有回答過,就算你覺得他很爛,但是還是得遵守。

從頭到尾就只看到你質疑、質疑、質疑、個人觀點、個人觀點、個人觀點,似乎沒有看到你正面的回應過。從page16開始,你想想看有多少問題你沒回答,有多少錯誤的觀念、例子,我回答你了?

引用:
「”戒嚴”這個詞,在專制體制下或者立憲體制下的差異。」...希特勒在威瑪憲法時期藉由戒嚴架空憲法進行納粹專政。

戒嚴法是立憲政治下的產物,我前面表達太爛了,現在回去看還蠻丟臉的…..拍謝。
我是要表一個正常的統治者與獨裁者的差別,例子就是你提的希特勒了。
舊 2008-03-03, 05:14 AM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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