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1256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47
強制猥褻那件是法律還沒修正前犯的(看一下犯罪時點),大家不要再搞錯了;
本件就是殺人(十年以上)和業務過失致死(五年以下)的刑度差太多了,
所以如果事實不是很明確,介於故意和過失之間,往往會判成過失,
以上都是法律規定的問題,法官也只能照法律規定來判啊。
舊 2008-03-02, 02:19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1256離線中